
法律裁决与案件定性
2025年10月,台湾台中地方法院对一宗涉及同性配偶的婚姻纠纷作出正式判决。该案成为自2019年当地同性结合合法化以来,首例因一方出轨导致“侵害配偶权”并公开判赔的典型案例。法院认定,被告在婚姻存续期间与第三者存在多次不正当往来,严重破坏了婚姻关系的完整性。
事件背景与违约行为
原告阿强与被告阿勇于2019年依法登记结婚。然而,自2022年9月起,阿勇通过社交软件“Grindr”结识男子阿德,两人在短短数月内发生了至少21次私密行为。
侵入私密空间:在21次幽会中,有14次发生在阿强与阿勇共同居住的住所内。
极端违约情节:判决书披露,阿勇曾多次带阿德回家,甚至在阿强在家时,两人躲在客房内发生关系,部分情节涉及多人共同参与的私密活动。
主观故意判定:证据显示,第三者阿德早在2022年11月便已知晓阿勇的已婚身份,却仍选择继续交往 。
庭审辩论与最终判决在庭审过程中,被告试图以“精神不稳”及“证据系杜撰”为由进行辩解,但因与其此前签署的道歉协议相矛盾而未被采纳 。第三者阿德则声称自己最初不知情,并已获得谅解,但法院根据社交媒体记录认定其在知情后仍存在主观故意行为 。
最终,台中地方法院裁定:
连带赔偿:阿勇与阿德需就共同侵权部分连带赔偿15万新台币。
个人赔偿:阿勇需另行单独赔偿原告20万新台币。法院强调,赔偿金额系参考当地司法实践中对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,综合案情严重程度后酌情制定。
亚州编辑部:吕俊秀
